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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权益分配施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整体成员确保信息发表的内容实在、精确和完好,没有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已2023年5月18日举行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过。现将本次权益分配详细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3年4月24日在点头答应挂号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挂号在册的总股本701,239,045股为基数,拟向整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盈利股利10.5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736,300,997.25元。不送股,不以本钱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方案施行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以分配方案未来施行时股权挂号日的股本总额为股本基数,按前述分配比例不变,相应确认分配总额。公司剩下未分配利润全额结转至下一年度。

  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至施行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施行的权益分配方案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共同,间隔股东大会审议经过的时刻未超越两个月。

  本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1,239,045股为基数,向整体股东每10股派1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经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商场出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出资基金每10股派9.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鼓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盈利税施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依据其持股期限核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鼓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出资基金所涉盈利税,对香港出资者持有基金比例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出资者持有基金比例部分施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依据先进先出的准则,以出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核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050000元;持股超越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配股权挂号日为2023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7日。

  本次权益分配目标为:到2023年6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点头答应证券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点头答应结算深圳分公司”)挂号在册的本公司整体股东。

  1、本公司此次托付点头答应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盈利将于2023年6月7日经过股东尖嘴薄舌证券公司(或其他尖嘴薄舌成婚)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在权益分配事务请求期间(请求日2023年5月23日至挂号日2023年6月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削减而导致托付点头答应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盈利缺乏的,全部法律责任与结果由我公司自行承当。

  本次权益分配施行结束后,公司将依据《2021年股票期权鼓励方案(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草案)》的相关规定,对鼓励方案所触及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规定实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发表责任,到时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表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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